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服务举措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国家新冠防控政策的重大调整,针对确诊“新冠病毒感染”的客户,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提供以下服务举措:
1、开通24小时理赔服务热线快处通道
为确保本次疫情中客户理赔或其他服务问询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并提供后续服务,客户可以拨打太平洋健康险24小时客服热线10108686享受快速服务通道。
2、取消因新冠病毒引发急症、重症等待期限制
投保医疗保险的客户在等待期内确诊因感染新冠病毒引发的急、重症住院治疗的,免除条款等待期限制。
3、持续开通自助理赔
客户通过移动端发起自助理赔的,对于门急诊、住院、住院津贴类的自助理赔索赔限额持续为3000元。
4、服务举措实施期限
本服务举措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至2023年6月30日终止。
特别说明:
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本公告所称“新冠病毒”是指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引发的呼吸道传染病,需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2020年1月22日发布的《太保安联健康险推出服务举措,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告、2021年11月24日发布的《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服务举措的公告》即时废止。本公告中未尽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10108686咨询。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