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服务举措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当前,国内疫情时有发生,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加之病毒变异、传播加速等诸多因素,使得我国疫情面临常态化、复杂化的防控形势,为更好地支持全社会抗击疫情,践行专业健康险公司社会责任和担当。针对确诊“新冠肺炎”的客户,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继续提供以下服务举措:
1、 开通24小时理赔服务热线快处通道
为确保本次疫情中客户理赔或其他服务问询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并提供后续服务,客户可以拨打太平洋健康险24小时客服热线10108686享受快速服务通道。
2、 取消医院等级限制
对于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客户,取消就诊医院的区域、等级、病房及定点医院要求,不再限制其就诊医院范围。
3、 取消医疗险等待期限制
投保医疗保险的客户在等待期内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不受条款等待期限制。
4、 取消医疗险产品中“特定传染病”的免责事项
投保医疗保险的客户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不受“特定传染病”免责条款限制。
5、 取消医保范围限制
如客户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对于紧急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限制医保范围。
6、 持续开通自助理赔
客户通过移动端发起自助理赔的,对于门急诊、住院、住院津贴类的自助理赔索赔限额持续为3000元。
7、 服务举措实施期限
本服务举措自公告之日起实施,至我司撤销本公告之日止。
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称“新冠肺炎”,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COVID-2019”(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需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
(2)本公告所称医院是指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医疗机构。
(3)若保险合同包含中国大陆以外的保障区域,按合同约定为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2021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服务举措的公告》即时废止。本公告中未尽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10108686咨询。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