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3)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集团”) 于2017年7月签署了《关于租赁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2层201-9至201-17单元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发〔2010〕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规定,该交易构成本公司与太保集团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现将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1日,本公司与太保集团于签署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租赁合同》,本公司承租太保集团位于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办公楼电梯楼层2层201-9至201-17室(实际楼层2层201-9至201-17室)用于办公,承租单元建筑面积738.05平方米。
二、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90号交银金融大厦南楼
法定代表人:孔庆伟
经营范围: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906200.000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707B
与交易对手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太保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太保集团与本公司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目的、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承租太保集团办公楼用于办公,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面积为738.05平方米,租金500.85元/平方米/月(含税),租金按月支付,租金合计人民币13,307,484.33元(含税)。合同于2017年7月21日生效,期限3年。
本次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本公司与太保集团之间承租太保大厦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此重大关联交易议案。
五、对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亦无重大影响。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太保集团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3255亿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